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2   作者:星沙水务  浏览次数:220


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次氯酸钠溶液采购进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次氯酸钠溶液采购

2.采购编号:XSSW-20250008

3.委托代理编号:XCWZ-CGJC-2025039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1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次氯酸钠溶液采购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

二、采购项目预算:1960000.00元,最高限价1960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以下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6)近三个月是指202501月至202503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次氯酸钠)制造商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提供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如部分省份因省级或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原件扫描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范围内含次氯酸钠溶液;供应商是生产企业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危险化学品生产或次氯酸钠溶液生产)。

3投标人的运输车队为自有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拟为本项目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投标人的运输车队为租赁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租赁合同,出租方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拟为本项目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0422日起至20250428(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到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购买磋商采购文件。

2.磋商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05061430(北京时间),地点

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投标保证金:

1.递送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0000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长沙星沙支行

账号:2000 0027 5516 0000 0124 162

3.缴纳时间:202505061430分前(含),以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查询到账视为已交纳,否则视为未交纳,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5.未按以上规定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运泉

电 话:0731-84013171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大道323号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曹倩、段如蔓、范志忠

   话:0731-86788808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